萧亚轩名誉权案一审胜诉,被告需赔偿8万元

10月9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信息,宣布萧亚轩名誉权案一审胜诉。

从该律师事务所披露的信息可知,被告在其注册、运营的新浪微博账号中发布萧亚轩生活作风有问题等诽谤、侮辱内容,被判定构成对萧亚轩名誉权的侵犯,须在微博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,向萧亚轩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萧亚轩80000元。

编辑:赵洁